有关独家代理权,是很多朋友一直想问的问题。
对于大多数外贸人来讲,接触到独家代理的机会并不多,所以遇到这类问题难免会有些瞻前顾后。
给出独家代理权吧,又怕这个客户的后期的销售一般,耽误自己赚钱;
但要是不给吧,自己在市场上单打独斗,销量未必也能有多好。
这就出现一个问题,客户要独家代理权,到底是给还是不给?
01
关于
独家代理
先来看看一位朋友的问题:
冰大你好,前段时间我们联系到一个美国客户。
这个美国客户说是对我们的产品非常感兴趣,实在很想做我们的代理。
在回答了我的一系列问题之后,然后自己写了一份分销协议过来, 里面有众多的要求。
我把这个协议给老板看了,老板说这个客户的量太小了,一年才只能卖125,000美元,而且还要独家代理,而且还有售后等等一系列很苛刻的要求,所以不太想给。
但是客户天天缠着我让我们同意他为我们公司做品牌,让他代理在美国的独家。
所以我们公司也对此客户提出了协议要求,进一步希望能在合同里锁定最低销量。
同时也明确给客户,之前此款产品已经出过美国市场,不能保证亚马逊上销售的独一性,但是如果我们双方签署独家协议,会停止给他们的竞争对手供货,但客户很明显对我们的要求此不是很满意。
麻烦冰大指导分析下, 我该如何和客户谈下去呢?
02
拼一个机会
其实呢,我个人觉得,一开始你不用考虑那么复杂。
如果你们在美国市场有很多大于他的客户,你根本就不会答应,就不会考虑,也不会问我这个问题。
既然问了,那在我看来,不好意思,现实就是,你们美国市场真的做得不怎么样,没有一个很像样的客人,甚至没有一个客人能超过这个客人。
既然客人要独家,条件苛刻,那就先尝试,让客户告诉提出他们销售方案和规划,需要我怎么配合,我都全力以赴。
至于你的做法,根据金额来给予独家销售权限,并没错。
只不过锁定最低销量,对于客户而言也有难度。
毕竟他也不知道未来的情况如何,销售情况是好是坏,所以没法给你一个相应的数字,也是可以理解的。
那这种情况下,独家协议我觉得还是有必要签的。
你们不签,就意味着你们会随时给他竞争对手供货,他所有的投入都会浪费,自然不可能考虑跟你合作。
但考虑到你们供应商的利益,我觉得可以走折中路线,这里有两个办法。
第一:限制产品种类
比如客人要做独家,但对方实力不够,你不想给,但是你可以专门拨出几款产品,给他做独家,那就可以谈了。
如果你们正好有几款产品在客户当地市场卖得很糟,打不开市场,那这些产品你就可以给一个很大的优惠和数量支持,给他独家,让他给你打市场。
这不是很方便么?
你们就用几款产品去全力支持这个客户,看看情况。
第二:限制代理时间
至于合同的时间,只和客户签一年或者两年的,在这之后可以续约三年或者五年的。
这里面的潜台词已经说得很清楚了,如果两年内,客人做得不怎么样,我就不续约了。
这样的话,一旦客户做得不好,客户订单一般,生意也一般,那你到期后,再卖给其他美国客户,也不是问题了,又或者你们合作不愉快,到时你就可以停止续签,况且签约的时间也不长,也不会有太大的损失。
可如果这个客人做得不错,销售量在稳步上升,那协议到期的时候,你可以续约,继续给客户独家供货。
除此之外,也可以提出增加各种要求,我还有后招,我各种方案,都会在两年后抛出来。续约,继续给客户独家供货
而且客人必定不愿意放弃他这两年辛苦经营和开发的市场,大量人力物力把这个项目做起来了,这个时候如果不给他签了,他得郁闷死,谁会跟钱过不去?
这时候客户就会乖乖坐下来跟你谈,明白我的意思吧?
说白了,我就是用前期的爽快,来换取后面的利益,就那么简单。
就用一年时间,去赌一个未来,试试看。这是我的想法。
那既然如此,为什么不能先同意呢?
03
给彼此
一个机会
这就好比星巴克,刚进入中国市场,为什么江浙沪要跟台湾统一合作?
为什么北方市场跟中粮合作?为什么南方市场跟美心合作?
说白了,就是借助当地的强人打开渠道而已,等到了成熟阶段,星巴克都开满中国大中城市,你觉得老美会怎么做?
一定会借机提出各种条件和要求。现在就有小道消息,江浙沪这边,统一的独家经营权,到期后美国会收回。
而这个时候,星巴克在江浙沪已经深入人心,十分主流,这个时候,统一要续签,可能就是当初加码的百倍千倍,别人要抢,也一定是天价。
所以你要聪明点,思路放远,在你们如今产品在美国市场不怎么样,也没有更好的合作对象的时候,为什么不能先借助这个客人,让他来开发,利用他的渠道和人脉呢?
说难听点,他做得好,你可以提高价码,可以授权给别的更强的美国经销商,你们未来获取更大利益。
如果他做得不好,无所谓,大不了换人再做,也不差一两年时间。
你连这些问题都没想清楚,就只是纠结于合同的细节,我就真的不知道说什么好了。